最近耐著性子看完了:第二人生 Second Lives 。
「第二人生」是林登實驗室(Linden Lab)開發的3D互動平台,有別於打鬥式的線上遊戲,「第二人生」著重社交與人際,發展出多種社群及經濟活動,遊戲裡流通的虛擬貨幣可與現實中的美元兌換。這個「分享」又「開放」的競爭市場已超越遊戲,複雜度不亞於真實經濟體。
但實體為什麼要進駐虛擬,而虛擬又怎麼反攻實體?
不論何種原因驅使我們進入這個國度,「第二人生」都反映人類對美好生活的渴望;在這裡,原本地球上匱乏的資源都變得富裕無比。
作者提姆‧蓋斯特將與我們一同探索這個「新地球」。
夠了,真是令人作噁又悲傷的遊戲。
如果真的進入了所謂的”第二人生 “,那真實的人生又算什麼?
所謂的自我是從多個面向組成的,當我們太習慣於虛擬的角色時,我們的自我該如何重組?
心或靈魂這檔子事,又該寄宿在那兒呢?
真實的世界或是虛擬的世界?
邊閱讀第二人生時,就一直讓我想起1999年看的空間地圖,後面的幾章討論網路空間及網路靈魂。
空間地圖是這麼描述著:
網路空間形成之後,我們同時面對兩種世界,一個是科學講的實有世界,一個則在另一種真實層面中運作。
網路空間可以算是一種電子的「思想的實體」。在純粹物理主義的宇宙觀之下,人心中一些非物質層面的東西流離失所,只能到網路空間來抒發。
我們正在創造一個非實有的生命存在空間。事實包含不可輕忽的心理社會意義。
網路空間令人著迷的一大特點是,它提供的集體使用的精神舞台不必等到死後才可用,活著的此刻就可以登上去。
這些幻想的環境「可給人們機會表達多重的且是未探索的自我層面」。
這與面具有相同的作用。演員和巫師都證實,戴面具非常有助於轉換心境,躲在面其後面的人可以立即「變成」風神、猴精或驢子。
萊因戈德在《虛擬社區》中說:「假如你每星期要花掉七、八十小時扮演你幻想的角色,就設有多少時間過健康的社交生活了。」恐怕也沒時間做任何事了。
曾有一位泥巴客宣稱:「這比我真實的人生還要真實。」多麼可悲的話!
我們要切記,所有的文化中都有這種「另一個」世界存在。例如,中古時代的基督教徒有但丁描寫的靈魂世界,古希臘人有奧林帕斯山的眾神和各類其他的仙妖,澳洲原住民有夢境之靈的世界。我的意思並不是說希臘諸神與夢境之靈都和電棍劇人物差不多空洞(事實正相反),我只是要強調:多層次真實乃是自人類文明之始就有的東西。
些泥巴客體驗生活乃是「來去自如地穿梭於真實世界和一連串的虛擬世界」。他們顯然會覺得這些一個網路自我越來越「真實」,以至於要質疑:肉體的自我憑什麼獨佔優勢?
有一種說法是:因為「有肉體的自我」真的會死。假如網路自我喪命了,甚至主機電腦當機了,整個泥巴世界消失了,總可以重新開機找回來,或是另行創造一個自我重新開始。扮演新角色的經驗不會和前一個一模一樣,但相差再多也不至於像心臟停止跳動的真正死亡那樣。
研究哲學的克莉絲汀˙魏特罕曾指出,因為我們可以在線上徹底改造「自我」,許多人就以為真正的心理轉變那麼困難是划不來的,這種想法也許更令人憂心。假使我們真能在網路空間裡徹底「重新發明」自我,這等於是說,自我觀念是可以不斷重塑的,而且要怎麼塑造它都由自己。
我並不是在否定網路提供自我延伸新空間的事實(這卻是高度公開的自我)。我的用意是要指出,在線上發生的各種各樣的自我延伸也會在我們「離線」的真實生活中發生。離線生活的自我延伸當然不可能像網路空間裡的那麼富有戲劇性,但這些自我延伸或自我推斷畢竟是在進行著的。
我的「自我」之所以存在,當然是因為有一個有形的身體在那兒。然而,「我」並不絕對局限在那個身體的空間之內。「我」的最根本存在還是非物質的精神生命,這個道理笛卡兒早已悟出。
史丹格憧憬未來我們都可以將自己下載到電腦中,在網路空間裡創造整批青春美貌永駐的翻版人。這些活在網路世界裡的影像不會老、不會生病、不會生皺紋,也不會疲倦。「網路空間的永恆現在如同青春之泉,浴於其中就可恢復青春的亮麗。」
按超向主義者的想像,混合各種新科技的力量,包括基因工程、細胞修復等,就可能使肉體永生不朽。但是,科技尚未進步到那麼精銳之前,大家該把腦力下載到電腦中--權以網路空間為等候室。
此類的網路永生、網路復活的幻想,都是在以數位形式再構靈魂。相信人的「精髓」可以脫離形體而化成電腦碼,顯然就是駁斥唯物觀所說的人類只是物質構造的成品。肯定非物質存在的人士進而聲稱,非物質自我可以在肉體死亡後永遠「活」在超越有形空間和時間的境界,這又把我們帶回到中古時代基督教二元論的靈魂界。我們從網路空間的相關討論中看到的是靈肉並存的二元思想,肉體會死亡,非物質的「抽象存在」則有可能永生不朽。這假定不會死的自我,這應該可在肉體死亡後繼續活在數位世界裡的東西,我稱之為網路靈魂。
印度教徒相信靈魂轉世是包含道德意義的過程,這個過程會在真正「覺悟」的時候終止,此後不再輪迴。
古代畢達哥拉斯哲學的信徒認為,靈魂本來是道德性的存在。他們尤其要求不斷淨化靈魂,而且謹守行為規範、刻苦生活、齋戒。反觀網路靈魂,並設有道德原則可循。網路科幻小說雖然描寫轉世和不朽,卻絕不提道德責任或倫理規範。
令人憂心的是,從網路空間生成的這種二元概念的後勢發展只會增強,不會消逝,只要有越來越多的通訊媒體、工商企業、報紙、雜誌、購物中心、大學課程、圖書館、目錄、資料庫、遊戲等持續上線,我們就會被迫花越來越多的時間待在網路空間裡,由不得我們願意或不顧意。看看目前線上遊戲的廣告越來越多,不禁為我們下一代煩惱,他們的靈魂將何去何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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