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說服群眾的不是事實,甚至也不是捏造的事實,而是公然蔑視。」 ──漢娜.鄂蘭(Hannah Arendt) 《牛津辭典》將「後真相」(post-truth)定義為:「訴諸情感與個人信仰,比陳述客觀事實更能影響民意的種種情況。」在這當中,他們強調的是:「post」這個前綴詞並沒有多少「過去」的含意,而是 真相已經黯然失色,變得無關緊要 。 蘇格拉底認為,無知是可以補救的;如果一個人無知,可以教導他。 更大的威脅來自那些自認已經得知真理的傲慢者,因為這樣的人可能輕率行事,真假不分。 目前的問題不在於我們是否有一適當的理論來界定真理,而是要理解破壞(subvert)真理/真相的不同等級。 第一種,先得承認每個人都有犯錯的時候,會在無意間說出錯誤的事情。在這種情況下,說出來的東西是「 謬誤的 」(falsehood),但不是謊言。 第二種則是「 刻意忽略 」(willful ignorance),這是指我們在不確知某些事是否屬實前就說出口,也不想花時間去弄清楚這些資訊的正確性。 最後才進入 說謊 ,這是在我們有意欺騙時說出的虛假言辭。這裡有一個重要的分野,因為這時我們跨越了界線,是在明知自己所言不實的情況下說的,懷有欺騙他人的意圖。照定義來說,每個謊言都要有一個觀眾。 如果沒有人在聽(或是如果我們確信沒有人會相信),我們可能不覺得要對自己的虛假言論負責,但當我們的意圖是操縱某人去相信我們知道的不實情事時,就已經離開對事實的單純「詮釋」,進入到偽造或捏造的狀態。 哲學家哈利.法蘭克福(Harry Frankfurt)在他那本謔而不虐且相當嚴謹的《 論廢話 》(On Bullshit)一書中就說得很清楚,一個人大言不慚地講廢話時不一定是說謊,可能只是展現出對於真實的輕忽與無謂。 然而,後真相還存在更險惡的形式,這牽涉到自我欺騙和妄想,讓人真的抱持一錯誤的想法,即所有可信來源的資訊都還具有爭議。在最純粹的後真相形式中,有人認為群眾的反應實際上得以改變說謊的事實。 後真相時代的新特色不僅是在挑戰「認識現實」(knowing reality)這個概念,而是在質疑現實本身的存在。 否認者和其他的追隨者經常採取的態度是,以最高標準來審視他們不願意相信的事實,但是對於符合他們期待的說法則完全輕信。 換言之, 他們採用的主要標準就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