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了商業周刊1212 / 1214期,金先生的兩篇文章,「學聽話」/「學說話」,讓我反思自省,原來自己也是不會聽話與說話的人啊!
如果把「不聽話」的症狀分為五級,我一定是第五級,也就是「好為人師」級。
病症如下:
一、別人還沒開口,我就知道他想說什麼;
二、如果是熟人在說話,三分鐘我就請他「說重點」,五分鐘就問他「結論是」;
三、如果說話的是長輩或「貴人」,我只好耐住性子假裝聽,但肚子裡意見一大堆,還得控制表情以免被發現;
四、我偶爾會認真聽別人在說什麼,目的是為自己接下來「發表高見」找題目;
五、如果場合由我主控,別人說話時我經常打斷、插嘴或接話。
總而言之,我只聽自己想聽的,而且隨著自己閱歷豐富、見多識廣後,能值得我一聽的「人」或「話」,當然就越來越少,少到幾近於零,等於把「聽話」這件事,變得日漸與我無關。
其結果,是多數人除了必須「請教」我以外,不會把心裡的事告訴我,少數人(我無法阻止的)則日復一日在我耳邊嘮叨著同樣的事。
開始學「聽話」以後,才知道自己過去的人生有多糟,不僅看不見別人在做的事,感受不到別人的心境,更不可能從別人的經驗中學習,基本上等於沒有「和人在一起」,
簡單說,「不聽話」和缺乏同理心、目中無人,是可以畫上等號的。不聽話,就是只用腦袋在活,沒有用心在活。不聽話的人,心中只有我,沒有人,一定會活得很累。
我怎麼學聽話呢?只有一句口訣,就是:用心聽!當別人在說話時,練習不插嘴、不妄斷、不「心不在焉」......
我漸漸也發現,許多事不用說,也不用做,只要用心聽,就已經圓滿了。原來別人只是需要說,需要我用心聽,如此而己。
接著在「學說話」這篇,他提到了自己不過是「愛說話」(會說自己想法的),不叫「會說話」。
「學說話」的重點,是先學「不用說話」。
「說話」可以分為三大類:為我說、為事說、為人說。
下焉者 為己,為自己的情緒、過癮或企圖而說。
中焉者 是為了讓事情能夠順利完成而說。
上焉者 為人的圓滿而說。
金惟純提供了三個練習的方法:
1. 練習不說:多看、多聽、多做,非到萬不得已不說;
2. 練習少說:能用一句話說完 絕不用兩句話;
3. 練習為人說:說的當下要不斷自我覺察,自己到底是為我、為事、還是為人而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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